1.範圍
本标準規定了低溫壓力容器用08Ni3DR鋼闆的尺寸、外形、技術要求、檢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包裝、标志和質量證明書等。
本标準适用于厚度為8mm~100mm的鋼闆。
2.規範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對于本标準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引用的文件,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準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***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适用于本标準。
GB/T 222 鋼的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
GB/T223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
GB/T228 金屬材料 室溫拉伸試驗方法
GB/T229 金屬材料 夏比擺錘沖擊試驗方法
GB/T231 金屬材料 布氏硬度試驗
GB/T232 金屬材料 彎曲試驗方法
GB/T247 鋼鐵和鋼帶包裝、标志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
GB/T709 熱軋鋼闆和鋼帶的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許偏差
GB/T2975 鋼及鋼産品 力學性能試驗取樣位置及試樣制備
GB3531 低溫壓力容器用低合金鋼闆
GB/T4336 碳素鋼和中低合金鋼 火花源原子發射光譜分析方法(常規法)
GB/T3513 厚度方向性能鋼闆
GB/T6394 金屬平均晶粒度測定法
GB/T20066 鋼和鐵 化學成分測定用試樣的取樣和制樣方法
GB/T4730.3 承受設備無損檢測 第3部分:超聲檢測
3.牌号表示方法
08Ni3DR
本标準所列牌号後綴“D”和“R”分别是指低溫壓力容器“低”和“容”的漢語拼音的首字母。
4、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許偏差
4.1鋼闆尺寸、外形及允許偏差應符合GB/T709的規定,厚度偏差應符合GB/T709中的B類的規定。
需方要求也可符合GB/T709中的C類的規定。
4.2鋼闆按理論記重交貨,理論記重采用的厚度為鋼闆允許的***厚度和最小厚度的算術平均值,鋼的密度為7.85g/cm3.
5、技術要求
5.1化學成分鋼的化學成分(熔煉分析)應符合表1的規定。
表1化學成分 (質量分數)/%
5.1.1 為改善鋼闆性能,可添加微量合金元素。
5.1.2 成品鋼闆的化學成分允許偏差應符合GB/T 222的規定,但P含量的允許偏差的上偏差應為0.003%,S含量的允許偏差的上偏差應為0.002%。
5.2 冶煉方法
采用電爐加爐外精煉加真空脫氣方式冶煉,并應為細晶粒鎮靜鋼。
5.3交貨狀态
鋼闆以正火(允許加速冷卻)加回火狀态,或離線淬火加回火狀态交貨,回火溫度不低于620℃,對厚度不大于25mm的鋼闆可以正火狀态交貨。
5.4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
鋼闆的力學和工藝性能應符合表2 的規定。
表2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
5.4.1夏比(V型缺口)低溫沖擊功,按三個式樣的算術平均值計算,允許其中一個試樣的單個值比表2規定值低,但應不低于規定值的70%。
5.4.2厚度小于12mm的鋼闆,夏比(V型缺口)低溫沖擊試驗應采用輔助試樣,8mm鋼闆輔助試樣尺寸為5mmx10mmx55mm,其試驗結果應不小于表2規定值的50%;>8mm~<12mm鋼闆輔助試樣為7.5mmx10mmx55mm,其試驗結果應不小于表2規定值的75%。
5.4.3經供需雙方協商,鋼闆試樣模拟焊後熱處理狀态下的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也應滿足表2要求,模拟焊後熱處理制度在合同中注明。
5.5超聲檢測
鋼闆應逐張按照JB4730.3進行超聲檢測,合格級别為I級。根據供需雙方協商,也可按其他檢測标準進行,具體在合同中注明。
5.6表面質量
5.6.1鋼闆表面不允許存在裂紋,氣泡、結疤、折疊和夾層等缺陷。如有上訴表面缺陷。允許清理,清理深度從鋼闆實際尺寸算起,不得超過鋼闆厚度允許公差之半,并應保證清理處鋼闆的最小厚度,缺陷清理處英平滑無棱角。
5.6.2其他缺陷不存在。但其深度從鋼闆實際尺寸算起,應不超過鋼闆厚度允許偏差之半,并應保證缺陷處鋼闆厚度不小于鋼闆允許最小厚度。
5.7特殊要求
根據需方要求,經供需雙方協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可以對鋼闆提出其他特殊要求,如:
a) 晶粒度:
b) 布氏硬度:
c) 厚度方向性能。
6、試驗方法
鋼闆的檢驗項目、取樣數量、取樣方法及試驗方法應符合表3規定。
表3 檢驗項目、取樣數量及試驗方法
7檢測規則
7.1鋼闆逐張熱處理張組批檢驗
7.2力學性能試驗取樣位置按GB/T2975的規定。
7.3如果檢驗結果不符合本标準的要求時,可以進行複驗,複驗按照GB3531的規定執行。
8.包裝、标志及質量證明書應符合GB/T247的規定。